2007年7月31日

20070731 夜騎劍南路&中社 29K


Marco、Fox、Elsa


騎乘路線:家─瑞光路─劍南路─至善路─中社─至善路─自強隧道─瑞光路─家


騎乘里程:29K


今晚可謂夜涼如水,剛下過雨地面八分乾的劍南路與中社路,真是涼爽,下坡時還會有些微寒意。一個人騎劍南路時,有兩個可能也住內湖的車友從後方追過來,雖然和他們沒有交談,但黑黑的山路有人同行,感覺安心多了。


中社頂上照例遇見週二、四夜騎的inventec車友,他們越騎越有進步,甚至還團購了心跳表。


回程經過瑞光路時,有一個女生騎機車載一隻中型犬,等紅燈的時候跳下來對我吠叫,作勢咬人狀,我連忙罵了句:賤狗!狗了嚇一跳,跳向另外一邊繼續吠叫。


我覺得那個小姐一點都沒有道路安全常識,故意大聲罵她:小姐,你無法控制狗的行動,就不要載出來,害人摔車賠得起嗎?那小姐說:我有拉著牠啊!接著狗又似乎要掙脫繩子,亂吠亂叫~~


這些人真的一點公德心都沒有,機車載狗不用籠子,中大型犬用一條繩子就能控制嗎?不想把狗關起來,請用汽車載運。




FOX


Marco


Inventec 車友


7 則留言:

  1. 妳好,剛學騎車不久,所以買入門的GIANT XTC,但是從未曾OFF ROAD,大多騎公路居多,是否應改騎公路車OR將原來的XTC改前叉&換較小車胎,騎起來會較有效率?
    拍謝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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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囉~
    身為也喜歡運動女生的我,最近也對騎單車有濃厚的興趣...騎單車真的需要同好一起上山下海,超棒的!!!
    無意間逛到妳的部落格,很少遇到女生喜歡騎單車的,真的很讚喔!!!有妳這種朋友不知道多好啊,加油囉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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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有時間可以約一塊夜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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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公路車騎乘比較需要技巧,既然你剛學騎車,還是建議你繼續騎登山車,也不要改來改去,免得浪費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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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Elsa:台北市政府應成立「飛天女警」義工隊,由您擔任隊長,加強車友常去路線的巡邏。碰見那些不守交通規則,又作勢咬人的流浪狗,您便「大聲喝斥」:「賤狗!」若是流浪貓,便大聲喝斥:「賤貓!」若是流浪兔,則大聲喝斥:「賤兔!」倘遇見哪些低頭騎車不看路、又騎到馬路中間的白目車友,則大聲喝斥:「賤友!」(若對方身材魁捂,您自忖打不過他,則大聲喝斥他的車:「賤車!」)我想,有了飛天女警的「大聲喝斥」,相信不久之後,那些流浪狗、貓、兔以及白目車友,見到您一定是「皮皮銼」了,台北市的自行車文化也就提升了。邱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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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大家多出一份力,這個社會可以更美好。
    對於流浪動物,牠不犯我,我不犯牠;牠若犯人,除了大聲斥退外,我還會向有關單位檢舉。最可惡的還是人類,養動物亂丟,帶動物出門又不管好,才是真正該罵的。
    騎單車不應該越過中線,這是用路人都應該知道的常識,除了自己危險之外,也會影響對向的行車安全,不小心被撞了,是算誰倒楣呢?
    上次夜騎劍南路發現髮夾彎附近的水溝蓋很危險,還有突然衝出追咬的黑狗,回家馬上寫信去市長信箱建議改善。想不到才隔幾天,有位新組ISP的車友,就因輪子卡進水溝蓋而摔車,聽說那個車友很生氣,已經找議員處理。相信在議員的施壓下,再過不久大家騎劍南路時,就不用擔心水溝蓋的問題。
    此外機車闖越自行車道屢見不鮮,卻從沒見過政府積極處理,甚至還有機車騎士摔死,厚臉皮要求國賠的新聞出現。想不到有一位車友超厲害,乾脆帶著相機守株待兔,把可惡的機車牌照通通拍下來,寄給相關單位開罰單,真是大快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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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所言甚是 深有同感 再次致敬  邱老師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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